【好名声网】“公母”疑窦(吴歌)

摘要:男婚女嫁和男耕女织等,含有夫妻关系的“男”“女”二字,能否置换成“公”“母”呢?恐怕不能。

“公母”疑窦

文图/吴歌(辽宁锦州)

  男婚女嫁和男耕女织等,含有夫妻关系的“男”“女”二字,能否置换成“公”“母”呢?恐怕不能。

  或因此,方家普遍认同的“公母俩”,在民间似乎难以立足。

  “农村称呼老夫妇为‘老姑姆俩’(老公母俩)”。——搜狐(20170420)《东北话典故来源》。

  某些东北方言辞书,将公母俩之“公”转注为“gū”。但是,“公母”之欠缺,似乎并非“一音之转”足以弥补。

  “把姑翁俩误写成‘公母’俩,闹出大笑话。”——新浪(20030902 转自天津青年报)《话说天津味:老两口子姑翁俩》。文章说,“‘姑么’二字,只是天津人的一种口语习惯,把老两口儿说成是‘老姑么俩’。”

  “极具‘津味儿’的《汉沽渔歌》《丑鼓》《丑角儿》《姑么俩》《漕运歌》,从不同侧面展现了天津特有的海洋文化、妈祖文化和民俗文化……”——天津音乐大学(20190628)《天津民间传统艺术协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暨舞蹈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我院成功举办》。

  “公母俩”是褒义词,特别好听,但是不能念成“公母俩”,按天津北京的地方口音,应该念成“gū mur liǎ”。——李伯祥和陈昊相声《讲方言》。

  “第二天,李鳝就派随从的到这家,把男的叫进了衙门。一问才知道,这年轻的原来是姑妹俩。”——人民网(20140716)《巧帮推磨人》。文章解释说,“姑妹俩:夫妻。”

  公母俩,之所以被质疑,或因为并用的“公母”在伦理上逾矩。

  “中华文明五千年,人的性别是‘男女’,从来不用‘公母’!”——尔洪琪《是姑母俩 不是公母俩》(新浪博客 20160224)。尔洪琪先生博文里的话,是否切中要害呢?

  父“母”,乃尊亲之词。“公”爹,婆“母”,岳父,岳“母”,亦如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母”可以并用于人类。白云黑土以“老公”“老母”互称,笑点恰恰出在伦理上的错位。

  畜禽之雄雌,俗言方可称为“公母”。一对宠物,可谓“一公一母”;一对夫妻,不可谓“一公一母”。

  语音为“gū menr/meir/mer”且俗作“公母”或“公们”者,应该有其本字——形音义三位一体且合乎伦理的本字。形音义之“音”,或为方言语音;其“形”与“义”,方言通语应该一脉相承。

小链接  吴歌,曾用名吴戈。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高级经济师。锦州市“最佳写书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锦州方言”代表性传承人。锦州市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散文学会会员,辽宁省语言学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工业摄影协会会员。金融专业论文和业余摄影作品,曾在全国比赛中获奖。散文《丁香雨》入选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赛努呼和浩特系列文集·散文集》。出版专著《东北方言注疏》(白山出版社 2016年)。参加编著《人文锦州·民俗风情卷·锦州方言》(辽宁人民出版社 2019年)。

吴歌展馆

[编辑 熙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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