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名声网】野果“灯姑娘儿”(吴歌)

摘要:“姑娘儿(gū niǎngr)”,乃酸浆果之别名。既是方言,又是古语。(据拙作《东北方言注疏》 白山出版社 2016年)

《红楼梦》与东北话系列

野果“灯姑娘儿”

文图/吴歌(辽宁锦州)

  “姑娘儿(gū niǎngr)”,乃酸浆果之别名。既是方言,又是古语。(据拙作《东北方言注疏》 白山出版社 2016年)

  娘,“又红姑娘,野果名,见《徐一夔·元故宫记》。”——《康熙字典》(标点整理本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7年)。诸如:

  “看我打他个败火的红姑娘儿模样儿!”——[清]文康《儿女英雄传》(华夏出版社 2013年)

  “‘姑娘儿’是东北的一种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学名酸浆果。”——秦楚网(2012年9月5日)《亲,这种水果叫“姑娘儿”》

  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辞典》(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6年)之“姑娘”,有语音为“gū niǎng”的义项,但与野果无干。

  “姑娘儿”,尹世超主编《东北方言概念词典》(黑龙江大学出版社 2010年)作“姑鸟儿”,且有“黄姑鸟儿”和“红姑鸟儿”等。但其“姑”也作“菇”,似为代音“词”;其“鸟儿”,似为转音“词”——为回避“娘儿”而转音。

  毕竟,假设“姑娘”与某种“野果”在称谓上的对应关系,先要有思路和胆量的突破。至于求证,既需要过程,也需要因缘。

  “灯笼果”和“姑娘儿”,皆系“酸浆果”之别名。《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0年)里的“灯姑娘儿(gū niǎngr)”,应为两者的合称及其缩略。

  “命名”多官之妻暨晴雯之表嫂为“灯姑娘儿”,曹翁之初心,应该在于“实用价值”,而非“美学价值”。“姑娘儿”,属人皆可食之野果,非人皆可赏之野花。

  何以见得?

  首先,曹翁为其“安排”的夫君,叫“多官”——“官人”不少。妻随夫“姓”,“灯姑娘儿”,又名“多姑娘儿”。

  “他生性轻浮,最喜拈花惹草,多浑虫又不理论,只是有酒有肉有钱,便诸事不管了,所以荣宁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因这个媳妇美貌异常,轻浮无比,众人都唿他作‘多姑娘儿’”。——《红楼梦》第二十一回

  其次,其夫君多官绰号“多浑虫”——官人“既多且浑”。“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

  “这媳妇遂恣情纵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第三,“姑娘(gū niang)”,在《红楼梦》中代表着身份和地位。作为称唿和称谓,通常只能用于荣宁两府及其亲友家的女儿。有时用于爷们的侍妾,那是出于仆妇丫鬟们的“恭敬”。

  第四,曹翁笔下人物的姓名,多有意蕴。伤风败俗的“灯姑娘儿(gū niǎngr)”或曰“多姑娘儿”,断不能获得“姑娘(gū niang)”的名头。更何况,其“登场”时的身份,就已经是“媳妇”。

  第五,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点,有身份有地位的“姑娘”,不能称作“姑娘儿”,不能带儿尾。实际上,“灯姑娘儿”或曰“多姑娘儿”在书中首次出现时,都带着儿尾。

  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辞典》将“灯姑娘儿”和“多姑娘儿”的儿尾略去,并将其中的“姑娘”读音注为“gū niang”,会否造成身份混淆?

  注释:方言相关内容,依据拙作《东北方言注疏》(白山出版社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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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歌,曾用名吴戈,祖籍山东,原籍辽宁省锦州市,现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现居住于锦州。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进修过美术。系中国工业摄影协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摄影学会会员,辽西区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锦州市作家协会会员,锦州市凌河区作家协会前主席。金融专业论文和业余摄影作品,曾在全国比赛中获奖。获评锦州市2017年“最佳写书人”。所著《东北方言注疏》,被专家学者称为东北方言考据工具书的开先河之作。
[编辑 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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